李泳彬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张丰艳
陶乾
最近,一位“冷门歌手”翻红的消息引起全网热议。通过模型训练和后期处理,AI可以用孙燕姿的声音重新演绎一众热门金曲。短短一个多月,“AI孙燕姿”已发歌近千首,远超本尊职业生涯的歌曲总和。
不仅孙燕姿,在AI技术的加持下,周杰伦、林俊杰、陈奕迅、王心凌等一众具有声音辨识度的歌手纷纷化身“AI点唱机”。随着AI创作的不断增多,所引发的争议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5月24日,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在北京举办“南都数字经济治理论坛”第十期活动,围绕“AI孙燕姿”引发的争议及产业思考,多位专家分享了他们的观点。
在与会的音乐人看来,音乐的主语是人,AI只能是人的附属品,“AI孙燕姿”唱不出人类的真情实感。但他们同时也担忧,当AI技术越来越多介入音乐创作中,未来产业发展将走向何方?
法律人则关注使用孙燕姿的声音训练AI并传播相关歌曲,是否可以纳入“合理使用”的范畴。当人工智能出现之后,法律是否需要在著作权人的权利保护和社会利益发展之间重新取得平衡。
现象
“AI孙燕姿”如此火爆
源于大众对音乐人的怀旧
当天参会的嘉宾来自不同领域,对于音乐的认识和了解也不尽相同,这让人不禁好奇大家如何评价“AI孙燕姿”的翻唱,以及为何“AI孙燕姿”能火爆出圈?
来自法律实务界的北京市伟博(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李自柱表示以自己对音乐的欣赏能力,目前还听不出来“AI孙燕姿”和真人太大的差异。
作为周杰伦粉丝,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创新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陶乾表示,自己专门去听了“AI孙燕姿”翻唱的周杰伦曲目,但和富有情感的原唱周杰伦相比,“AI孙燕姿”显得似乎是机械化的。她还提到,当前不少综艺节目会邀请真人歌手进行翻唱,歌手翻唱会投入个人情感并使用一定演唱技巧,这也是目前AI难以企及之处。
资深音乐产业人、幕后圈创始人李泳彬对“AI孙燕姿”评价不高,他认为当前“AI孙燕姿”的人声音质没有达到真正的工业水准,之所以如此火爆更多是源自大众对于过去音乐和音乐人的怀旧,最直接的例子就是“AI孙燕姿”翻唱的也是过去的经典歌曲。“如果‘AI孙燕姿’翻唱的是现在的网络歌曲,也许就没有这么火。”
作为内容创作者,李泳彬将音乐内容分为艺术性内容和功能性内容,比如“AI孙燕姿”翻唱的歌曲就属于功能性内容,而推动音乐产业诞生的却是艺术性内容。他认为,音乐产业一直以来都是以人为本,主语永远是人,AI只能是人的附属品。
担忧
人与机器角力
我们是否愿意被机器胜过?
“未来‘AI孙燕姿’确实有可能唱得比孙燕姿更好,但那又如何?”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教授张丰艳回忆起求学时期老师对各种音乐进行拆解分析时讲道,The Beatles某个作品没有按照正常混音制作,而他们追求的正是这一点偏差,这种不完美反而带来了人类的艺术。
在张丰艳看来,人工智能将会以极快的速度迭代发展,也许当AI技术发展到一定量级以后,人类早就已经没有更多语料进行投喂了,因此必须要考虑未来的创作生态平衡问题。
因此张丰艳对AI发展持保守态度。她认为如果想推动中国音乐和音乐创作人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应该限制AI这个“潘多拉盒子”,控制语料的使用。“一旦AI‘过河拆桥’,人类将无能为力、欲哭无泪——因为受AI冲击,音乐行业可能就没了。”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4月,在意识到AI技术将给音乐行业带来的冲击和威胁后,全球老牌唱片巨头环球音乐有所行动。嗅觉敏锐的环球音乐陆续发函敦促包括Spotify和苹果在内的流媒体平台阻止人工智能平台使用其音乐来训练AI模型,并要求下架AI作品。
此外,最近国外网友利用AI技术将知名歌手Drake和The Weeknd的声音合唱了一首名为《Heart on My Sleeve》的歌曲,歌曲发布到YouTube迅速爆火,但不到24小时就被YouTube下架。
“这是一个人和机器角力的问题,我们愿不愿意被机器胜过?当机器人可以帮音乐人搞定所有事情,可能就不会再有新的创作。”李泳彬谈道。“所有的艺术从业者都要想一想,天赋是不是价值,劳动是不是价值?”在这个立场上,他呼吁文化产业要坚定立场,尊重人类的创作,因为技术代替不了艺术。
思索
AI会冲击人们的饭碗吗?
可能暂时难以取代
南都记者观察发现,在“AI孙燕姿”引发的讨论中,有网友调侃“AI孙燕姿”上岗,最先下岗的将是孙燕姿本人。这背后指向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AI会冲击人们的饭碗吗?
对此,陶乾的观点鲜明——AI无法替代人类,机器不管训练得再进步再智能,也替代不了一部分人的工作。从听众的角度而言,陶乾认为人们喜欢某个歌手,不仅仅只因为唱功还被人设吸引,喜欢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而AI缺乏这样的情感。张丰艳也认为,现阶段AI替代不了人的情感——比如唱作歌手的创作灵感,一些歌手演到激动时还会砸烂手中极为昂贵的吉他,而AI决不会如此冲动。
据陶乾介绍,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人在思想情感基础上的独创性表达,但是机器没有思想和情感,所以生成式AI再如何智能,所生成出来的内容并非其思想情感的一个外在表达。
追问
AI科技正在推动社会进步
但未来留给人类的是什么?
不过从长远来看,人类真的有自信不被AI取代吗?面对来势汹汹的AI技术,我们该如何自处?
“因为AI会取代一些人的工作,就去限制它的发展,这并非好的做法。如果AI在某些工作确实做得比人更好,为什么不可以替代?”李自柱认为,科技发展的目的是更好地为人类服务,让人的生活变得更美好。另一方面,基于这样的价值取向,如果AI有可能破坏和动摇人的自主性、主体性,则有必要对其进行严格限制和规范。
值得关注的是,当前以ChatGPT为代表的通用型AI产品变得触手可及,如果AI时代必将到来,音乐人该如何自处?
5月22日深夜,孙燕姿在《我的AI》一文中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在这无边无际的存在之海中,凡事皆有可能,凡事皆无所谓,我认为思想纯净、做自己,已然足够。”
张丰艳不反对使用AI工具进行学习和创作,因为AI的好处在于作为一项工具,能在包括采集音源、词曲创作等方面降低门槛,让更多人参与其中。但她有这样的担忧——如果有一天,借助机器生成的音乐都是一个工业风,那么人类的审美和创新是否就会只停留在这个阶段?
李泳彬认为,让更多人愿意去知道什么是艺术,什么是人的价值,学会尊重版权,这是音乐产业者力所能及的事情。同时他也抛出一个问题,引用了他特别喜欢的一句话——“推动人类发展的是科技,而留给人类的只有艺术”。“当前AI科技正在推动社会进步,但未来留给人类的是什么,这是一个大问号?”
焦点
“AI孙燕姿”的版权争议:
能纳入“合理使用”范围吗?
回到法律层面,一个核心问题值得关注——“AI孙燕姿”能不能纳入《著作权法》的“合理使用”范围?
李自柱指出,AI翻唱涉及的法律问题可以从“喂料”(AI模型训练阶段)和“输出”(生成歌曲)两个阶段来考虑。在“喂料”(AI模型训练阶段)时,AI模型训练会使用大量作品、录音、表演等,基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考虑,他个人倾向于通过立法方式将“喂料”阶段对作品、录音、表演等的使用纳入“合理使用”中。
从他过往多年的知产审判经验来看,如果严格按照《著作权法》第24条规定的13种情形来认定“合理使用”行为,能够扩展解释的空间很小。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某种使用作品的行为有利于产业发展,且对著作权人的损害非常小甚至微乎其微,那么司法裁判可能会从宽解释“合理使用”的法律规定,将其认定为“合理使用”。
李自柱认为,从著作权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来看,它一直伴随着新的传播技术进行一系列的调整。现在已经来到信息社会时代,当人工智能出现之后,法律需要在著作权人的权利保护和社会利益发展之间重新取得平衡。
至于输出阶段,李自柱认为,利用AI擅自“演唱”他人词曲作品并通过网络点播的方式进行传播,则可能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果是通过网络直播,则可能会侵害广播权,在此,难以适用录音法定许可。表演者权的客体是表演活动,“AI孙燕姿”“演唱”周杰伦原唱歌曲,既未使用孙燕姿的表演,也未使用周杰伦的表演,所以可能谈不上对表演者权的侵害。当然,如果有人利用AI合成歌曲仅仅是为了自己学习、欣赏,未进行传播,此种情况认定为“合理使用”应该是可以的。但若将AI歌曲公开发布到网络中供人点播,则可能会侵害词曲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此外,李自柱认为,从民法典对声音权的保护来看,“AI孙燕姿”显然使用了孙燕姿的声音,侵害了孙燕姿的声音权。从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看,这种使用孙燕姿声音的行为会使大家误以为是孙燕姿本人演唱的,可能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混淆行为。
对于《著作权法》第24条的“合理使用”限制,陶乾持有不同看法,她认为该条采用“封闭式立法”是考虑到合理使用对著作权的限制极大,所以,仅能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才可以不经权利人许可也不向其支付报酬。司法实践中,法院不应突破“合理使用”法定的13种情形,去创设新的“合理使用”情形。
另外陶乾指出,AI模型有不同分层的,通用模型海量吸收各个领域知识,形成提供算力算法、数据支持的、垂直领域的大模型。而“AI孙燕姿”模型是在大模型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产生的行业垂直小模型。要生成孙燕姿音色,需要专门“投喂”孙燕姿演唱的歌曲,此时应该尊重音乐创作者、表演者和录音制作者的权利。
“目前人工智能还属于新生事物,很多问题都没有定性,所以仍然存在很多讨论空间。”李自柱说道。
业内观点
李泳彬:音乐产业一直是以人为本,AI永远是附属品
在李泳彬看来,网络歌曲是中国独有的歌曲分类,而与其形成区分的是唱片歌曲。除了《老鼠爱大米》之外,《小苹果》《学猫叫》等歌曲都从属其中。早期网络音乐的特征是歌词通俗、旋律简单,且MV的制作成本低廉。
但在2021年,网络歌曲的变化尤为明显。李泳彬以《大风吹》为例说道,此后的网歌MV场景更为丰富,质量也在逐渐提升。结合这一变化,他认为,现在网络歌曲是以流量价值作为核心考核,普遍由野生音乐人以及团队参与完成的通俗音乐作品。而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普遍认知中较为“高级”的唱片歌曲,其中包括孙燕姿的早期作品《天黑黑》、方大同的《危险世界》、蔡依林的《玫瑰少年》等。其核心是艺术价值,由职业的音乐人以及团队参与完成。
此外李泳彬认为,在千禧年时期,我国城市人群是主要的消费群体,唱片歌曲也是主要为了这个群体而服务的,非城市人群在彼时缺乏网络条件,也接触不到唱片歌曲。但在2014年移动互联网爆发后,非城市人群获得了网络发言权,也形成了自己的需求,网络歌曲应运而生。
近年来,网络歌曲的市场份额不断扩大,而AI生成的音乐也渐渐为大众所接受。针对近期“AI孙燕姿”热潮,李泳彬认为,这反映出音乐人应当重新审视科技带来的影响,避免过度使用科技而消耗掉音乐创作中的艺术部分。而音乐人也应当积极行事,除了教育内容创作者、消费者艺术、产权和人的价值之外,法律监管和政府推动也应当跟进,让AI的定位停留在由人使用的工具、而非替代人的生产者上。
此外,AI是否真的能够取代音乐人?李泳彬并不这么觉得。“音乐产业是从情绪创作开始的,听众也觉得被感动才会有传播、演出和版权收入,但目前的AI孙燕姿和AI作曲是功能性的,没有办法帮助艺术家来增大艺术性。”
在李泳彬看来,AI属于生产力工具,“它的增效和一个电脑一样,只是帮我在创作上更便利了”。因此,他认为AI工具并不会对音乐产业具有打击性。他同时也指出,因为音乐产业一直以来都是以人为本,“只要主语是人的情况下,AI永远是它的附属品”。
张丰艳:AI技术介入或使音乐创作得到的资金支持更少
2023年无疑是音乐产业“复苏”的一年。随着疫情时代的远去,演唱会、音乐节如火如荼,各类新单曲、专辑也挤占着各大音乐平台的宣传首页。
近日发布的《2022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报告》显示,2021年中国音乐产业总规模约3787.56亿元,同比增长8.54%,增速已恢复至疫情前的发展水平。面对如此可观的数据,张丰艳指出了其庞大规模下暗藏的“不合理”。
张丰艳指出,目前行业标准在不断提升,但资金支持有限。当前AI的迅速发展意味着给予音乐创作的资金支持将更加有限。“AI音乐发展起来后会出现特别严重的‘两极分化’,一方面是业内会大量使用‘罐头音乐’,甚至不用付钱,不论使用场景、适用情绪;另一方面,特别头部的(作品)可能会变得更贵。”
陶乾:应减少AI给内容创作者带来的冲击
当AI时代来临,每一个内容行业的从业者或许都或多或少、不得不去拥抱AI带来的变化,但各方反应不一。
比如,近期环球音乐向Spotify、Apple Music等主流音乐平台发送通知,要求它们禁止人工智能公司访问音乐库,不让AI学习受版权保护的歌曲。
但也有孙燕姿等歌手表示无奈,在回应中写道“跟一个每几分钟就推出一张新专辑的‘人’有什么好争的”,感叹“人类再怎么快也无法超越AI技术”。
当然也有周杰伦这样的自信表态。近期,他在社交媒体圈分享对AI的看法:“AI虽然可以做很多事,但取代不了我对音乐创作的美感,所以我无需担心,这个道理从AI还没出现我就知道了。”
与其被势不可挡的时代潮流淹没,不如利用制度和规范去实现人工智能产业和内容创作者之间的利益平衡。陶乾提及,为了探寻AI的边界,有部分声音呼吁在模型训练的过程中,放松对抓取使用数据的规制。从法律层面而言,目前有两种可行的路径。
一种是默示许可,即著作权人在各大平台上的音乐作品都属于数据,只要平台未明示禁止机器学习的,都视为同意他方进行数据采集。但这种做法仅解决了平台数据集合的权益问题,并不能解决音乐之上的著作权和邻接权问题。另一种就是参考欧盟的《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明确AI对文本与数据的挖掘是一种合理使用情况,不需要权利人同意,也不需要付费。只是,欧盟对文本与数据的挖掘的实施主体与实施目的设置了限定条件。
陶乾指出,这两条路径是我们思考AI与版权人如何共处时可供参考的方向。但在我国现行法下,最好的方式是版权人与AI开发者、互联网平台能够进行版权上的合作。在促进AI产业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应减少AI给内容创作者带来的冲击。“毕竟AI发展的基础还是人类本身,模型训练的语料库来自于创作者。如果任由AI肆意地无偿使用人类作品和人类艺术家的表演,可能没有人再愿意去创作和表演,也没有唱片愿意去录制人类艺术家的音乐了。”
出品: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
采写:南都记者 黄莉玲 李玲 黄慧诗 胡耕硕 樊文扬 王子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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