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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公安局扎实开展“野广告”整治
乱贴乱画“野广告”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品质。近期,阜宁县公安局加大对乱贴乱画“小广告”的执法力度,对非法张贴“小广告”行为进行严查。
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民警唐书生介绍说:“对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乱涂乱画‘野广告’的行为,公安机关首先将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违法行为人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如果拒不整改,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如果情节严重拒不整改,公安机关将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
近日,民警在巡查时,通过野广告上的联系电话联系到张贴“野广告”违法行为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当事人表示会积极清除野广告,将楼道恢复原状。
下一步,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大对违法张贴“小广告”的查处力度,与市政部门共同解决城市顽疾。
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苏林介绍说:“公安局治安大队牵头成立整治‘野广告’工作领导小组,每日安排2名民警6名辅警,开展全天候路面排查,发现野广告线索及时处置移交。通过宣传单、实地上门宣传、民辅警巡逻查控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野广告’的危害以及胡乱张贴‘野广告’行为所违反的法律条规。截至目前,共发现野广告548条次,移交县住建局438条次,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65条次,移交阜城街道45条次,均已清理到位。持续加强对张贴‘野广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已将涉‘野广告’案件办理纳入综合绩效考评,激励各派出所办理相关案件,目前已办理涉‘野广告’行政案件6起,抓获违法行为人6人,行政拘留2人。”
(姜思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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