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反映在企业合并净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所有的那部分净利润。
2、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母公司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的关系可用关系式表述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内部交易后的母公司净利润+子公司盈利中属于母公司的数额;2、少数股东损益=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
3、扩展资料: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4、(一)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5、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6、(二)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4、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7、(三)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当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8、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无论是小规模的子公司还是经营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9、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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